辽宁省植保站关于开展秋季苹果蠹蛾疫情检疫监管和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植保(植检)站,绥中县、昌图县植保站:
目前,我省已进入苹果蠹蛾越冬代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和秋季果品调运高峰时期,为防止苹果蠹蛾随发生区果品调运传播扩散,做好越冬代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我省水果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贸易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发生区果品调运检疫监管
发生区检疫部门对产地检疫合格的果品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果品时,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换发检疫证书后方可外运,并逐件、逐车进行流向登记,禁止发生区内未经检疫的苹果、梨等水果调出。同时,对包装物周转箱进行严格检查,禁止用带虫周转箱装运果品。必要时,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点),严格检查进出水果,对带有疫情的水果及包装箱进行检疫处理。对省外调入的果品进行严格复检,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除害处理。
二、及时开展越冬代疫情防控
各地检疫部门要积极组织果农对果树树干绑附诱集带,诱集越冬代幼虫,并彻底刮除果树主干和主枝粗皮、翘皮,清除地面残枝落叶,集中销毁, 降低次年田间苹果蠹蛾虫源基数。
三、严格疫情报告
各地要严格执行重大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苹果蠹蛾疫情(包括疑似疫情)要在24小时内报告省站,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
四、严格督导检查
各地要切实加强植物检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省站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检疫工作督导检查,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果。
辽宁省植保站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中国农药网